(1)项目的一次性
由于项目的独特性,项目作为一种任务,一旦任务完成,项目即告结束,不会有完全相同的任务重复出现,即项目不会重复,这就是项目的“一次性”。但项目的一次性属性是相对项目整体而言的,并不排斥在项目中存在着重复性的工作。
项目的一次性也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:
1)项目——一次性的成本中心。
2)项目经理——一次性的授权管理者。
3)项目经理部——一次性的项目实施组织机构。
4)作业层——一次性的项目劳务构成。
(2)项目的临时性
临时性是指每一个项目都有确定的开始和结束时间。当项目的目的已经达到,或者已经清楚地看到项目目的不会或不能达到时,或者项目的必要性已不复存在并已终止时,该项目即达到了它的终点。临时性不一定意味着时间短,许多项目都要进行好几年。然而,在任何情况下项目的期限都是有限的,项目不是持续不断的努力。但是,临时性一般不适用于项目所产生的产品、服务或成果,大多数项目是为了得到持久的结果。项目还经常会产生比项目本身更久远的、事先想到或未曾预料到的社会和环境后果。
(3)项目的目标性
人类有组织的活动都有其目的性。项目作为一类特别设立的活动,也有其明确的目标。没有明确的目标,行动就没有方向,也就不称其为一项任务,也就不会有项目的存在。
(4)项目的整体性
项目是为实现目标而开展的多活动的集合。它不是一项项孤立的活动,而是一系列活动有机组合,从而形成的一个完整的过程。强调项目的整体性,也就是强调项目的过程性和系统性。
(5)项目的唯一性,又称独特性
这一属性是项目得以从人类有组织的活动中分化出来的根源所在,是项目一次性属性的基础。每个项目都有其特别的地方,没有哪两个项目是完全相同的。建设项目通常比开发项目更程序化些,但不同程度的用户化是所有项目的特点。在有风险存在的情况下,项目就其本质而言,不能完全程序化,项目主管之所以被人们强调很重要,是因为他们有许多例外情况要处理。